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点击登录查看,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最终纳入土地整治成本),其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市****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25万元。
2.4 招标内容及范围:重庆市****
2.5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该地块污染土壤(含回填渣)修复治理现场工程,自检合格,并通过第三方有资质的效果评估单位检查评估验收合格,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验收评审,在通过专家验收评审后40日历天内(若本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发生环保主管部门监督性采样检测工作,则不含该工作时间)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场内修复治理验收合格文件,将该地块移出《重庆市****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至少1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必须提供相应的施工业绩(含工程总承包业绩中的施工业绩),不需要提供设计业绩。
业绩的类别要求:污染土壤(含回填渣)修复治理项目施工业绩,是指污染土壤修复、污染场地综合治理类业绩,不含农田修复、生态修复、矿山修复、流域整治、垃圾填埋场治理、水体修复、底泥治理、污染管控、风险管控等相关业绩。
业绩的工程造价:业绩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联合体中的有相应设计资质单位只能承担有关设计工作,联合体中的施工资质单位只能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投标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1.4.2条内容。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重庆市**** | 地址: | 重庆市****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李女士 | 联系人: | 陈女士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重庆市****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2940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三峡银行九龙坡支行 | ****3040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233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 ********7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 |
附件下载1
附件下载2
附件下载3
附件下载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