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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11”轮燃油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一、比选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二、比选内容:“海巡11”轮燃油采购

三、评审方式:最低评标价法

四、项目最高限价:443500.00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本项目允许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法人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法人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及法人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3、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含柴油);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或书面声明;

5、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及方式:

时间:****9:00至8月2日17:00(北京时间)。

方式:投标人到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青岛海事局前台现场报名,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邮箱****@163.com,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予以发放采购文件。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 08:30-09:00(北京时间)。

地点:青岛市****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09:00(北京时间)。

地点:青岛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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