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新河县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585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308国道西侧、春秋路以南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5≤ | 建筑密度(%): | 40≤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36 | 主要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二类工业用地 | 5854 | 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66 | 起始价: | 115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备注:(一)、该地块涉及违法用地罚没物品(硬化路面面积320平方米,砖混平房面积50平米,评估结果3.9460万元),拟按评估结果与土地一并处置,待地块成交后,竞得人须成交后5日内将处置价款交至财政专户(银行名称:中国邮政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河县**** | 宗地编号: | (2024)26号 | 宗地总面积: | 84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英雄路以南、东环路以东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3≤ | 建筑密度(%): | 40≤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36 | 主要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二类工业用地 | 843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1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60 | 起始价: | 18万元 | 加价幅度: | 0.5万元 | 备注:该宗地南部为公用道路(南北约6米,东西约48.8米,面积约292.37平方米),竞得人须按共用道路使用并保证邻居正常通行。 | 宗地编号: | (2024)27号 | 宗地总面积: | 1271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跃进渠以东、和谐路南侧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5≤ | 建筑密度(%): | 40≤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36 | 主要土地用途: | 三类工业用地 |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三类工业用地 | 12716 | 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8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68 | 起始价: | 286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备注:(一)、该地块涉及违法用地罚没物品(硬化路面面积4000平米,评估结果21.2万元),拟按评估结果与土地一并处置,待地块成交后,竞得人须成交后5日内将处置价款交至财政专户(银行名称:中国邮政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河县****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至****到惠招标www.hbidding.com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至****到惠招标www.hbidding.com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1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10时00分在惠招标www.hbidding.com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惠招标资料上传时间截止到****12:00。 (一)本次拍卖土地是以现状拍卖,有意参加竞买的视为已对现状充分了解。 (二)本次出让地块内如有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线及线路、人防设施、电力实施、热力燃气设施、铁路线、建筑垃圾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拍卖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欠缴土地出让金,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企业及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五)竞买人应该审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撤回。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以充抵出让价款。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邢台市**** 联 系 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河北邢台新河县支行 开户账号:******** 点击登录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