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就业援助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开展重点用工需求摸查与动态管理服务,开展户籍失业人员技能培训、职业指导、个案服务、政策解读等就业服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招聘会和创业大讲堂等专项活动,承接区就业部门指派的其他行政类事务。 |
项目预算金额:81.5万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本公告为信息公开事项,非采购公告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深圳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szgm.gov.cn 公告日期:****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