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使用方案》(冀农财发〔2024〕5号)文件要求,在我县****
报名条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专业化服务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植保无人机操作手合格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博野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点击登录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