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扬州市职业大学高邮湖校区生化楼、资环园林楼、医学院楼实验台等实验家具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技术要求 3.4 3)原“★甲醛释放量按GB/T17657-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检测标准,检测方法:气候箱法,甲醛释放量检验结果要求<0.020mg/m3提供通过国家认证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证明。” 现修改为“★甲醛释放量符合国家标准,提供通过国家认证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证明。” 2、时间变更 原招标文件中 “1、于****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每日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9点30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1、于****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每日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梦璐
电话:****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