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三条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现重新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项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 “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遂宁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遂宁市****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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