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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设施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辽宁沈阳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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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辽宁省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上级主管单位 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点击登录查看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包括收费雨棚及管理站改造两部分。其中收费雨棚改造涉及本溪、边牛及响山三个站点。具体改造内容为:本溪收费雨棚:原房建雨棚、收费船岛、机电设施将全部拆除并新建。雨棚立面将采用具有地方特色的枫叶造型。新建的船岛机电设施将满足现有的使用需求;.边牛收费雨棚:原房建雨棚将拆除并新建,部分船岛将进行加长处理,同时更新机电设施;响山收费雨棚:现状雨棚存在净高不足等问题,将拆除原房建雨棚的屋面,并更换为网架雨棚,以确保满足现有的使用需求。同时,响山和边牛两个站点的收费船岛缘石也将进行更换。

管理站改造部分则包括原本溪管理站办公楼、本溪收费站办公楼、指调楼及工程楼的改造。改造内容为:为满足使用需求及实现立面统一,原本溪管理站办公楼、本溪收费站办公楼、指调楼及工程楼的原平屋面将改造为坡屋面,同时对立面进行修缮和水包砂喷涂。原本溪管理站办公楼为保证场区风格一致,将拆除原建筑的部分挑出区域,并进行立面恢复。本溪收费站的人行天桥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将同步进行更新。本溪管理站场区污水处理设施的改造;本溪管理站场区路面更新,包括拆除原沥青混凝土路面并进行新建,增加局部绿化;为优化场区排水,本溪管理站场区新增雨水排水系统,并调整场区竖向。全省主要城市****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辽宁省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包括但不仅限于:

(1)辽宁省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的技术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设计文件等编制工作;配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或备案,施工阶段配合服务工作等;

(2)根据施工图设计及合同文件,完成辽宁省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所有交通管理设施维修改造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约为77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计划服务周期为****~****,施工计划工期为****~****(开工至完工),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下载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中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不超过 3 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承担本项目交通管理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的单位承担,且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施工份额不得低于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其他成员(如有)。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项目的技术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9 日 10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 10 时 00 分至 10 时 30 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

5.3 本项目以电子交易为主,在开评标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未发生系统技术性问题的,纸质交易不予开启。

5.4 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在开标现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5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 ZtbSoftXiaQuCode=0215 ZtbSoft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 ZtbSoftXiaQuCode=0209 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

5.6 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未上传(或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7 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8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上发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

地 址:沈阳市****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北京市****

联 系 人:李先生、刘先生

电 话:****

网 址:https:****

电子邮件:****@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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