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补助、中央预算内)工程监理、检测、农电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到睢宁县商务服务中心14楼1407室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5:30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睢宁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补助、中央预算内)工程监理、检测、农电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睢宁县****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合格有效,自****(含)以来(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准)代理过农业农村部门承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水利部门承担的水利工程、国土部门承担的土地整治、旱改水工程等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7 月3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地点:睢宁县商务服务中心14楼1407室领取
方式:营业执照、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5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 ****15点30分 (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睢宁县商务服务中心1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由采购人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二)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五)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睢城街道办事处,魏集镇、庆安镇、邱集镇、岚山镇、双沟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李思雨 电话:****
睢城街道办事处:倪艄林 电话:****
魏集镇人民政府:陈 伟 电话:****
庆安镇人民政府:马健康 电话:****
邱集镇人民政府:户誉文 电话:****
岚山镇人民政府:高立才 电话:****
双沟镇人民政府:张 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