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8
一、项目名称:
大数据智能研判系统服务
二、项目概况:
为提高全链条涉网犯罪案件打击能力、加大打击犯罪力度,发挥互联网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研判作用,提升侦查和打击效能,及时收集、汇总、分析涉案相关信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实际工作要求,需询价采购大数据智能研判系统服务。
三、采购内容要求
(一)采购内容
提供基于移动终端设备环境数据的大数据智能研判系统服务。服务系统需要采集、整合互联网大数据资源,具有数据采集及碰撞、APP解析及同源拓展、嫌疑人挖掘、虚实转换等功能,从而提升打防管控情报的有效性,同时从各个角度给用户画像、分群、精准分析,起到迅速挖掘关联线索,精准查找的作用。
(二)服务要求
(1)中标服务单位必须保证按时完成约定的服务项目、及时返回服务成果,并确保我局使用最新系统服务,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升级不收取费用。如服务有效期内中标服务单位不能保证服务质量或不能继续提供数据服务(包括不可抗力),应根据服务剩余天数将余款退还给我局;
(2)无正当理由,中标服务单位不得单方面提前终止双方约定的数据服务;
(3)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对外披露相关信息。中标服务单位应理解并同意遵循公安的涉密要求,对本项目内容高度保密;
(4)中标服务单位应保证服务质量,配备专门人员提供相关技术支持、解答相关疑问。
四、采购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98000元/年。
五、项目完成时限:
合同签订后为采购人提供一年大数据辅助分析系统数据查询服务。
六、付款方式:
租赁费按年支付,租赁服务期限一年,验收合格后支付年度费用的100%。
七、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符合本项目所需的营业执照和资质。
3、资质要求:被市公安局及市招标中心列为黑名单的供货人不得参与报价。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报价时间和方式: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 8月5日 17:30时止。报价期间报价人可与项目联系人进行沟通。
2、报价方式: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报价含所需各项费用,漏报视为自动让利,请潜在报价人自行核算服务开支,严格按照项目要求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函密封后递交或邮寄给报价联系人。
邮寄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南段686号,卫警官(收)****,****
九、供应商的确定:
本次询价采购采用最低价成交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询价方法,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报价截止后3日内,由点击登录查看警务保障处组织相关单位成立询价小组评定,并通知相关报价人。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价资格,将被点击登录查看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准其参与我单位采购项目。
十、项目联系人:
报价联系人:卫警官,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代警官,联系电话:****
附件: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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