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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交通枢纽运营管理中心一期I二层商业7-1号商铺招租(2年)

江西上饶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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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交通枢纽运营管理中心一期I二层商业7-1号商铺招租(2年)

【信息时间: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交通枢纽运营管理中心一期I二层商业7-1号商铺招租(2年)
标的名称: 交通枢纽运营管理中心一期I二层商业7-1号商铺招租(2年)(出租底价:5.928000万元(总租金))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
项目简介: 重大事项详见附件(请下载)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上饶市****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协议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5.【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 7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赋:由承租方负责缴纳。 (2)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3)费用承担方应在成交之日起5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招租方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平台(https:****。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拍卖公司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江西物华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裘先生) ****(王先生) 10.【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14时 拍卖地点: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3层
联系方式: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s:****/
联系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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