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胰岛素专项接续非中选药品价格确认信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胰岛素专项接续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医保函〔2024〕177号)的要求,广州****
各单位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的,请通过“救济渠道”模块发起“采购交易”类别的申(投)诉。
联系电话:****。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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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胰岛素专项接续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医保函〔2024〕177号)的要求,广州****
各单位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的,请通过“救济渠道”模块发起“采购交易”类别的申(投)诉。
联系电话:****。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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