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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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本工程招标文件P59页,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付款方式:“工程付款分期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的 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工程合同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付至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委托的中介机构审核结果价(如被审计机关抽审的,则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调整为:“工程付款分期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工程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付至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委托的中介机构审核结果价(如被审计机关抽审的,则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