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堡镇新安村中心路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扬州市****
项目状态 待竞价
公告日期 ****
交易品种: 涉农资金项目
项目类型: 一事一议
预算金额: 265000.00元
最高限价: 265000.00元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报名时间: **** 09:00 至 **** 11:30
报名地点: 宝应县****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11:30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 柳堡镇 | 村(社区) | 新安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 |
项目类型 | 一事一议 | ||
预算总额 | 265000.00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农民自筹 | ||
项目周期 | -- | ||
项目描述 | 1、工程地点:中心水泥路工程位于新安村境内,工程为一个标段。 2、规模及标准及价格:新安村中心路建设工程项目,中心路长700米,宽2.5米,厚度0.15米,含路基购土75米,约500立方。路基开挖深度每层0.15米,宽3.5米,两层灰土层各10%,压实厚度15公分。水泥混凝土为C30商品砼,浇筑厚度15公分,原路面拆除、清理、清运工作及费用由受让方负责,议定工程最高限价265000元(含税金),结算面积以第三方审计报告为准。详情以现场勘查为准,现场查看联系人:赵永余,联系电话****。要求项目经理进行实地勘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 3、工程期限:确定受让方后5日内进场,工期30天竣工。(遇雨顺延) 4、质量等级要求:工程竣工由承建方提出申请,出让方组织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5、工程款结算方法:工程总价以实际浇筑面积为准。 6、资金来源为:财政奖补资金及自筹。 7、付款方式:工程实行全垫资,并取土做好两边各50公分路芽(土源由出让方提供),经出让方及市县奖补办组织验收合格后,待上级补助资金拨付到镇财政所后,凭税票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总价的90%,余款****前无质量问题付清,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动用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进行维修。 8、交易方式:实行对全社会公开交易;评标办法采取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 ||
补充说明 | 具体公告详见“宝应县**** |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 **** 09:00至**** 11:30 | ||
报名地点 | 宝应县****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 11:30 | ||
交易时间 | **** 09:00 | ||
交易地点 | 宝应县****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标段描述 | 1、工程地点:中心水泥路工程位于新安村境内,工程为一个标段。 2、规模及标准及价格:新安村中心路建设工程项目,中心路长700米,宽2.5米,厚度0.15米,含路基购土75米,约500立方。路基开挖深度每层0.15米,宽3.5米,两层灰土层各10%,压实厚度15公分。水泥混凝土为C30商品砼,浇筑厚度15公分,原路面拆除、清理、清运工作及费用由受让方负责,议定工程最高限价265000元(含税金),结算面积以第三方审计报告为准。详情以现场勘查为准,现场查看联系人:赵永余,联系电话****。要求项目经理进行实地勘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 3、工程期限:确定受让方后5日内进场,工期30天竣工。(遇雨顺延) 4、质量等级要求:工程竣工由承建方提出申请,出让方组织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5、工程款结算方法:工程总价以实际浇筑面积为准。 6、资金来源为:财政奖补资金及自筹。 7、付款方式:工程实行全垫资,并取土做好两边各50公分路芽(土源由出让方提供),经出让方及市县奖补办组织验收合格后,待上级补助资金拨付到镇财政所后,凭税票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总价的90%,余款****前无质量问题付清,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动用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进行维修。 8、交易方式:实行对全社会公开交易;评标办法采取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 ||
服务费(材料费) | ¥200.00 | ||
保证金 | ¥5000.00 | ||
最高限价 | 265000.00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现场竞价 |
建设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人 | 赵永余 | 联系电话 | **** |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附件信息
招标公告 | |
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方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