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名称:万宁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 1.2工程地址:海南省万宁市兴隆华侨农场六十队西侧 1.3工程概况:本工程名称为万宁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位于万宁市兴隆华侨农场六十队西侧。本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总建筑面积:22324.57㎡。 1.4资金来源:项目自筹。 1.5交货日期:****至****。 1.6交货地点:海南省万宁市兴隆华侨农场六十队西侧 1.7技术要求:1.7.1、乙方方所供物资的性能和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承担产品的质量责任。材料需有相应的出厂检验证明,甲方如需第三方检验证明,乙方应给予提供。 1.7.2、物资的截面尺寸、几何尺寸及单位重量等允许偏差必须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1.7.3、屋面瓦表面不应有裂纹、破损、擦伤、凹凸、氧化斑等缺陷。 1.7.4、瓦面平整度应小于8mm/3m,瓦面高差应小于4mm/1m。 1.7.5、屋面瓦和脊瓦的长度允许偏差≤4mm,屋面瓦的宽度允许偏差为+3mm。 1.7.6、甲方对乙方交付物资的品种、规格、型号及外观质量等指标等进行现场查验,经验收无误后方可入库。 1.7.7、甲方对乙方交付物资的数量,采用现场验收的方式进行。以双方约定的数量验收方法和标准进行验收,经双方确认后的数量做为结算付款的依据。 1.8报价方式:按照项目材料明细的组价方式报价,同时报出所有规格的总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装车费、运费运输过程中不可预估因素产生的其他费用、复检费(如环保节能检测费)、税金、利润及工地落地前所有费用,不含卸车费。 1.9付款方式:按照比例支付货款: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需用量计划,在规定时间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并办理入库验收手续,每月汇总、结算一次,乙方开具本月所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开具发票后30日内支付经双方确认货款的80%,项目全部供货完后3个月内支付剩余20%货款。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 | 质量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DRWL**** | 主瓦 | 300*480mm | 合格 | 17000.0 | 片 |
2 | DRWL**** | 斜脊封头 | 与主瓦配套 | 合格 | 60.0 | 个 |
3 | DRWL**** | 脊瓦 | 与主瓦配套 | 合格 | 400.0 | 片 |
4 | DRWL**** | 三通 | 与主瓦配套 | 合格 | 10.0 | 个 |
5 | DRWL**** | 沟瓦 | 与主瓦配套 | 合格 | 100.0 | 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