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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抢险救援工程装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辽宁沈阳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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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自然灾害抢险救援工程装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撰写人: 李志强
(自然灾害抢险救援工程装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自然灾害抢险救援工程装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修改序号:07绳桥系统救援套装参数,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13点30分;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15时3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相关要求。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供应商可自行在本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将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沈阳市****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沈阳市****
联系方式: 李志强:****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志强、金楠、宋思锐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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