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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中医医院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议价采购公告DDYJ-2024-1234951

广东广州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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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439,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服务内容:点击登录查看临床辅助决策系统项目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一、主要建设内容 本次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临床诊疗指南库、辅助诊断知识库、检查检验知识库、用药建议知识库、依据文献查看、知识库内容检索、可配置的智能提醒和知识库管理。 二、项目建设目标 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应用管理规范(试行)》要求,临床知识来源应具有权威性,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国家认可的药品说明书、医疗器械注册证、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标准、专家共识、专著、文献等。 符合《电子病历系统分级评价》、《国家医疗健康信息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20年版)》、《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广东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年版)》等医院要求的相关等级评审要求和《医疗机构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相关规范要求。符合国家医院“二甲”、 “电子病历”五级等评审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工作角色 业务项目 主要评价内容 病房医师 病房检验申请 (1)检验标本种类信息在申请中同时记录 病房医师 病房检查申请 (1)申请时能够提示所需准备工作等内容 信息利用 知识获取及管理 药品、检查、检验项目字典中具有相关内容作为知识库,如药品字典中的剂型、剂量、给药途径,检查字典中的适应症、检查准备要求;检验字典中的适应症、标本要求等 病房医师 病房医嘱处理 (1)医嘱下达时能关联项目获得药物知识,如提供药物说明查询功能等 病房医师 病房检验申请 (1)下达申请时可获得检验项目和标本信息,如适应症、采集要求、作用等 病房医师 病房检验报告 (1)查看检验报告时,可获得项目说明 病房医师 病房检查申请 (1)下达申请时可获得检查项目信息,如适应症、作用、注意事项等 病房医师 病房检查报告 (1)查看检查报告时,能够按照项目查看说明等 门诊医师 门诊检验申请 (1)下达申请时可获得与项目关联的适应症、标本采集、检查意义等信息 门诊医师 门诊检验报告 (1)查看检验报告时,可获得项目说明 门诊医师 门诊检查申请 (1)下达申请时能获得其他部门的病情摘要、诊断,具有检查适应症、作用、注意事项查询功能 门诊医师 门诊检查报告 (1)查看检查报告时可以按照项目查询结果说明信息 检查科室 申请与预约 (1)可根据检查内容生成注意事项 检验处理 标本处理 (1)临床科室有与实验室共享的标本字典并具有与项目关联的采集要求提示与说明 医疗保障 病房药品配置 (1)病房药品信息可供全院共享(字典、可供药目录、药品使用说明等) 信息利用 知识获取及管理 (1)专项知识库的内容可供全院使用 信息利用 知识获取及管理 (1)与诊疗项目相关联的文档类内容可作为知识库管理,包括药品说明书、检查检验说明等 信息利用 知识获取及管理 (1)有供全院查询的电子化的政策法规文档 病房医师 病房检验报告 (1)查阅报告时,对于多正常参考值的项目能够根据检验结果和诊断、性别、生理周期等自动给出正常结果的判断与提示 门诊医师 处方书写 (1)对高危药品使用给予警示 门诊医师 门诊检验报告 (1)查阅报告时,对于多正常参考值的项目能够根据检验结果和诊断、性别、生理指标等自动给出正常结果的判断与提示 检验处理 标本处理 (1)标本采集可根据检验知识库进行标本类型、病人关联、采集要求等的核对,防止标本差错 病历管理 病历质量控制 (1)系统能够根据不同专科病历、诊断等,选择差别化的质量控制项目,进行病历质控 信息利用 知识获取及管理 (1)全院具备统一的知识库体系,不同科室、不同系统调用的相同知识逻辑的结果相同。 1 439,000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

(五)议价发起时间:****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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