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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分中心][挂牌]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关于生活服务楼公开挂牌招租交易公告

内蒙古通辽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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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经科尔沁区财政局批准,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以公开招租方式出租“生活服务楼”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

(一)标的

标的名称: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生活服务楼出租

标的坐落(或存放地):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北门西侧

标的面积(或数量等):771.44平方米

(二)出租人

出租人: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0174W

法定代表(负责)人:陈光烈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三)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内蒙古和达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评估价:126709.02元/年

(四)出租人承诺

本出租人现委托通辽市****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通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尔沁区分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五)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1.内部决策文件名称: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三重一大会议纪要对外承包方案

2.批准机构:科尔沁区财政局

二、交易条件

(一)租金底价(起始价):126709.02元

(二)加价幅度:5000元

(三)租金支付方式:按每年一次性支付

(四)租金递增方式:无

(五)租赁期限: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六)标的状况:以实际为准

(七)限定标的用途:承租方应合理修缮生活服务楼,标的内可经营医院食堂使用。

(八)标的类型:整体出租

(九)收回时间:承包期满

(十)其他条件:

1.免租金装修期限:无

2.收承租押金为成交价的5%

3.标的交付前所产生及欠缴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

5.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执行有关部门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并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违反约定产生的全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应保持租赁标的内设备、设施完好,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从事违法活动或人为造成标的损坏(自然磨损及不可抗力除外)或双方损失的,承租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同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 1)食堂设备配备要求

(1)设备配备需满足服务定位、服务规模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2)所有设备由承租方配备,设备均为国内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材质及规格符合国家相应法律法规要求,并提供检测检验报告。

2)其他设施、设备及要求

(1)各餐厅设施设备配备、厨房小型厨具、餐具根据需要足额配备。

(2)满足“互联网+明厨亮灶”标准、打造智慧食堂。

(3)其他设备设施按通辽市营养健康食堂标准及经营实际需求足额配备。

(4)承租人负责对室内水、电、暖、燃气等设施进行修缮需经出租方监管下施工,满足餐厅的功能需要。

(5)后厨油烟净化系统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并通过市环保部门验收。

(6)厨房排油烟系统安装自动灭火装置,严格按照消防要求,增设温感、烟感报警器等自动报警和喷淋系统操作间顶棚采用不可燃材料吊顶,达到消防部门要求。

(7)承租方必须随时准备迎接院内院外各种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整改。整改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医院每月对食堂进行满意度调查,包括患者满意度及职工满意度,满意度低于90%,一年内2次满意度低于90%,医院有权终止合同,承租方所有投资医院概不负责。重新挂网招租。

8.功能布局

(1)以满足职工及患者基本饮食需求为主,餐厅分为职工餐厅和患者餐厅,餐品按照营养健康食堂参与标准进行制作。职工餐费用标准:早餐不高于6元,提供米粥,咸菜,主食(馒头,花卷,包子,饺子,面条,玉米饼等)午餐不高于10元,五荤五素,主食至少提供5种。患者食堂菜品每日不少于20种,价格不高于市内三级医院食堂收费价格。

(2)餐厅的设备要突出功能定位的需要,灯饰要美观大方,格调高雅,突出医院特色。

(3)承租方应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医院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标准要求对房屋、水、电、暖、燃气进行修缮,食堂所有设备及桌椅餐具都由承租方承担。

9.承租期间承租方履行的职责:

(1)承租期间,承租人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卫生部门、食药监部门、地方政府以及医院对职工及患者用餐及集体用餐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承租人必须做好餐厅的卫生、防火工作,严把食堂安全、卫生关,防止食物中毒及其它事故的发生。

(3)承租期间,因承租人自身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4)承租期间,承租人应遵守餐饮业用工规定,其员工应持健康证、临时居住证等相关证件上岗。

(5)承租期间,承租人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及相关纠纷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与出租人无关。

(6)承租人根据出租人确定的冬夏季作息安排,保证充足的供餐时间。

(7)工作人员,统一着装、统一标识,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10、卫生管理责任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

(2)承租人的管理应达到的餐饮量化分级的B级标准(一年内达标,受到指标名额限制不在此限)。

(3)公共食品用具、餐具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清洗、消毒、保管,保持餐具干净、卫生,要达到国家卫生标准GB1493~94。须建立卫生检测制度并严格执行。

(4)环境卫生按食品卫生监督市场监管部门有关餐饮量化分级管理B级的要求,布局合理,有健全的卫生清洁制度,保持厨房、备餐间、就餐间、消毒间、仓库等整洁卫生;有消除苍蝇、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的设备;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仓库通风良好,做到防腐、防尘、防鼠。

(5)污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每日定时清理建筑物内以及建筑物周围五米内的垃圾,并配有专门盛装垃圾废弃物的设备。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送至指定位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6)食品安全

①食品安全、无毒、无害、符合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良好,达到餐饮量化分级管理B级的要求。

②有严格的采购验收手续,不得验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其原料。采购商品要建立台账,不加工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加工出售饮食中心禁止出售食用的食物,出售食品应规范地使用专用工具。

③生熟食品及用品必须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落实“色标管理”。

④落实食品留样制度、食品添加剂“五专”制度。

(7)个人卫生

员工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并应做到仪表整洁。

(8)食品卫生监督

承租人应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地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场监督部门及校区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9)劳动用工

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建立劳动保障制度,认真执行各项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

②工资、人员管理

招聘人员必须符合通辽市有关用工的规定,按照饮食服务业要求进行聘用,应三证齐全,遵纪守法,不可录用有不良记录人员;

承租人承担聘用人员应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金;承租人负责发放所属人员工资与劳保福利等。承租人及其雇佣人员,发生任何人身财产的意外损害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承租人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

承租人全面负责招聘人员的教育、管理、工资、培训、劳保、工伤等相关事宜;承租人工作人员要遵守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自觉接受监督,不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如有违规者,医院追究承租人的责任,医院有权与承租人解除合同。

承租人及其员工给他人造成的侵害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租人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餐饮经营服务,合同期内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更换。出租人有权要求更换不合格的项目经理。

从业人员人数应包括厨师、面点师、切配、勤杂工、营养师等。

三、承租人资格条件

(1)满足能在通辽市****

(2)承租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截止本项目报名竞价时间内)承租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租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承租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公司简介及厨师证。

四、公开招租竞得原则

本次公开招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在报价时,只有1个意向承租人参与报价,且报价不低于租金底价的即为承租人。如果有2个或2个以上报价,且报价不低于租金底价(起始价),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

五、公告、报名、报价、竞价及时间

(一)公告时间。**** 08:30时至**** 17:30时。确认参加竞价的意向承租人,应当于公告期内使用数字证书(CA锁)登录通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对相应标的提出报名申请、缴纳保证金,以网上办理成功为准。

(二)本次公开招租采取网上申请报名的方式,以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成功为准,不接受电话、口头、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和现场申请报名。

(三)系统登录及CA数字证书办理

1.在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CA锁)或持有在自治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机构完成数字证书(CA锁)认证的意向承租人,均可登录通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报名。

2. 数字证书(CA锁)办理:

(1)现场办理。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西侧窗口办理;

(2)网上办理。

登陆https://ggzy.tongliao.gov.cn/tlsggzy/szzsbl/login.html

咨询电话****;

2.操作手册获得方式:

登陆https://ggzy.tongliao.gov.cn/tlsggzy/bszn/003005/about.html,查看《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系统V1.0》

(四)报价、竞价及时间:所有报名成功者需使用数字证书(CA锁)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竞价,在报价期内,意向承租人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可多次进行报价。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报价,由交易系统记录,系统即时公布意向承租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网上报价竞价开始时间****8:30时,竞价延时时段为5分钟,即出现一个报价后,5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系统自动关闭报价通道,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锁定最高报价。

(五)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交易活动结束。

六、交易保证金

(一)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17:30时

(二)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00元

(三)具体要求

1.意向承租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承租申请后,按照交易系统提供的账户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交纳完成时间以交易系统接收到银行到账信息时间为准。

2.保证金缴款账户应当为意向承租人的账户。

3.每笔交易保证金只对应一个标的,同时竞价多个标的的,应当分别交纳交易保证金。

(四)保证金处置

1.竞价成功,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资产移交完成后,由出租人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承租人原缴款账户。

2.未竞价成功的意向承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机构在确定承租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意向承租人原缴款账户。

3.意向承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

(2)被取消承租资格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人完成资产移交的;

(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其他情况。

七、标的踏勘及答疑

1.出租人不组织统一的标的现场踏勘,意向承租人自行到现场查看,了解标的相关情况,状况以实地踏查为准,意向承租人不踏查的后果自负。踏勘时间(需提前预约):公告期内工作时间,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2897193

2.意向承租人对公告及标的有疑问的,可向出租人咨询。咨询联系人张岩,咨询电话:****

八、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时,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1.不具备承租资格的;

2.提供虚假材料的;

3.提交的材料与报名申请信息不一致的;

4.未按要求提交材料;

5.委托他人代理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审核时,提交以下文件(上传的电子文件应当为相关文件PDF格式的规范扫描件):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代码证书等);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人亲自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公民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人亲自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非法人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2)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人亲自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人亲自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上述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5.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联合承租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交易合同》时的承租人;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人亲自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九、成交确认

1.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应当登录通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对《成交确认书》进行网上签章确认。

2.承租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成交确认书》对出租人和承租人具有法律效力,出租人改变结果的,或者承租人放弃竞得结果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十、《租赁合同》签订时间

承租人应当自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国有资产租赁合同》。

十一、交付成交价款

成交价款应当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十二、标的移交时间

自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应当一次性交清全部租金并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标的移交完毕。

十三、变更公告

本次公开招租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十四、注意事项

(一)网上交易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应当在竞价开始前终止招租活动,并通知意向承租人:

1.意向承租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意向承租人、足以影响出租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三)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租人可取消其承租人资格,标的另行处置,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承租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

2.承租人逾期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的。

(四)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五)意向承租人在网上交易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六)网上竞价不成交的,按规定由出租单位重新组织网上竞价。

(七)网上报名申请、报价、竞价程序按电子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进行,意向承租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参加网上交易活动。报名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规则、标的信息和条件,其他相关文件,标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八)因意向承租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CA锁)未年检、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冻结。

(九)网上交易系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机构应会同网上交易系统开发维护单位和出租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但不承担相应责任:

1.由于不可抗力。电源中断,黑客入侵、攻击和计算机病毒感染等因素,导致网上交易时间非正常变更,网络堵塞等,造成意向承租人不能及时提交报名申请和报价、竞价的。

2.由于网上交易系统设计上的缺陷或者系统设备故障,引起交易无法进行、中断或出错。

3.由于电源中断,网络黑客入侵、计算机病毒感染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系统形成的电子信息资料出现错误或丢失的。

4.因不可抗力、网络服务供应商问题或其他交易机构系统故障,造成电子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系统技术管理单位或出租人核实的其他故障。

(十)出租人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尔沁区分中心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任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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