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牌工业园光明路东段道路工程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1、澄清如下:原招标文件中规定“全部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修改为“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由第三方公司代缴的社保需提供第三公司的证明)”
2、总分值调整为100分,其中技术评审调整为26分,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9:00。
4、原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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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2024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