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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淮安市涟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江苏淮安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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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淮安市涟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4年度淮安市涟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由上级部门分项批准建设,工程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单位为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涟水县境内。

2.2工程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约3.9万亩。

2.3招标范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含结余资金项目),对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

2.4质量标准:合格。

2.5监理服务期限要求:与工程施工工期同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计划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质保期不在施工工期内)。

2.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024年度淮安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自****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达到4000万元及以上(含4000万元)高标准农田或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监理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业主评价意见或完工证明材料或竣工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3.4拟任总监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5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②投标人为本省企业,则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外不得有在监项目,在淮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在监项目不得超过二个(含本项目);投标人为非本省企业,则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项目。(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备注:拟任项目总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总监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总监视为有在监工程。

3.6委托代理人及拟任总监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总监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之前三个自然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7投标人出具承诺书,内容包含“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的内容,如果有虚假,愿承担全部责任,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3.8 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引用的证明材料对应页码

1

营业执照

链接诚信库,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2

资质证书

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3

总监理工程师

拟任总监应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4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达到4000万元及以上(含4000万元)高标准农田或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类似监理业绩(类似监理业绩指:高标准农田项目、小型水利重点县、灌区改造、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等)【(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业主评价意见或完工证明材料或竣工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5

拟任总监无在监工程

投标单位出具承诺书或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附表,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6

委托代理人及拟任总监劳动有效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

委托代理人及拟任总监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之前三个自然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7

信用中国

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8

承诺书

内容包含“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的内容,如果有虚假,愿承担全部责任,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凡与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表中“提供的资料”要求链接诚信库,并将原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拟投标单位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至 2024 年 8 月 19 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首页右侧点击“投标人”→使用 CA 锁登录系统,点击“交易乙方”→点击“招标公告”→点击“农田土地”→找到所投项目→点击“下载文件”。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

4.2 投标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及手续费 5 元。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4年 8 月 20 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找到“工程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6.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标前会。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

2024 年 7 月 30 日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jpg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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