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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丙村镇溪联村耀四队乡村风貌提升项目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广东梅州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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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询价公告

梅县****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梅县****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梅州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7 月 29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梅县****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29,361.8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梅县****):

合同包预算金额:129,361.8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路灯

太阳能路灯

26台

详见采购文件

50,215.91

50,215.91

1-2

其他室外装具

竹门

4m2

详见采购文件

3,768.00

3,768.00

1-3

其他室外装具

仿木混凝土石凳

3张

详见采购文件

1,890.00

1,890.00

1-4

其他室外装具

仿木混凝土石桌

1张

详见采购文件

565.33

565.33

1-5

其他室外装具

不锈钢仿竹篱笆

355.7 m2

详见采购文件

42,684.00

42,684.00

1-6

水泥及水泥制品设备

混凝土井圈花池

3套

详见采购文件

384.00

384.00

1-7

广告服务

“客韵新民居和美新画卷”广告字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9,854.56

29,854.56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梅县****)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梅县****)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3.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3.3已依法获取本项目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询价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3.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7 月 17 日至2024年 7 月 23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29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14:30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地点:梅州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 7 月 29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获取询价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 获取询价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4、本项目类型:货物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梅州市****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梅州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廖工

电话: ****

附件:获取询价文件登记表

发布人:点击登录查看

发布日期:****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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