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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海南华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3项审计工作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的公告

海南海口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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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海南华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3项审计工作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的公告
项目编号: ****
挂牌价格(万元): ¥ 见正文
保证金(万元): ¥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期满日期: ****
首次登载报刊:
标的所在地区: 海南省-海口市
交易方式:
标的概况

受委托,对控股企业海南华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等3项审计工作,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参选,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委托方:点击登录查看

(二)项目名称:

1、项目一:对控股企业海南华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选聘一家会计师事务所。

2、项目二:对控股企业海南华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等2项审计工作选聘一家会计师事务所。

(三)项目基本情况:

海南华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盈物业公司”)成立于****,其前身为海口侨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公司有两位股东(发起人),其中控股股东为海南省侨汇外资物资总公司(认缴出资额90万元,占90%股份),另一位股东为王安剑(认缴出资额10万元,占10%股份)。****,经控股股东等三方协商,同意公司进行工商变更,将海口侨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海南华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将海南省侨汇外资物资总公司所持物业公司90%股权及王安剑10%股份转让,其中,海南省侨汇外资物资总公司所持华盈物业公司90%股权及王安剑8%股权出让给点击登录查看,王安剑另将2%出让给吴多丽。股权变更后,华盈物业公司股东点击登录查看出资98万元,占98%股份,吴多丽出资2万元,占2%股份。****华盈物业公司进行第二次变更,公司法人为常青变更为王安剑。****,华盈物业公司改制完成,已完成职工安置工作。

截止****,华盈物业公司资产总额为208万元,负债为6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39万元。

二、选聘基本要求

(一)审计目的

项目一:

对海南华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安剑任职期间进行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对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对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的主要经营业绩及履行工作职责等情况得出全面、客观和公正的评价结论。审计时间范围:2007年4月至**** 。

项目二:

1、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对海南华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对各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特别是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变化情况等进行逐项清理和清查,并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本次清产核资基准日为****。

2、财务审计:自2003年起,逐年对海南华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财务专项审计,对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披露和反映企业资产、负债和盈亏的真实情况,特别是对固定资产、债权债务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对审计过程中的会计信息依法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形成审计意见,并逐年出具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时间范围:2003年4月-****。

(二)审计人员要求及提交报告时间

中选方自选聘中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交拟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否则属自动弃权行为。双方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后2个工作日内中选方须一次性派出2人以上工作小组(至少1名注册会计师)进场开展相关审计工作。

乙方必须在进场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中选项目审计报告(初稿),30个工作日内全部出具审计正式报告,其中财务审计报告(各年一式伍份)、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业务正式审计报告(一式柒份),否则视同违约,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选方承担。

(三)付款规定

双方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后,自进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清产核资专项审计、财务审计、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正式报告(清产核资报告须经省国资委核准批复后),并交付正规发票后委托方一次性付清款项,若提交报告每逾期5日,扣减费用总价的3%。
(四)中介机构参选资格要求

1.在海南省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近三年内没有被国家、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等相关部门因工作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无其他违规、违纪等不良执业记录;

2.参选机构执业注册会计师须在4人(含)以上,以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两个项目必须由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中选,同一家机构中选两个项目,必须放弃其中一个项目。

三、报价要求

根据《海南省会计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相关服务项目计费方法,结合企业实际业务量情况,对以上两个项目审计业务报价规定如下:

项目一: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费用最高不超过30,000元。

项目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和财务审计2项审计费用合计最高不超过15,000元。

以上报价均已包含税费及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差旅食宿费等一切费用。报价最低者为中选方,超过规定范围的报价无效。参选机构中选后,由点击登录查看与中选机构签订业务约定书。

四、报名截止日期及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日期为:****下午17:00,有意向的参选机构应在此时点前在海南产权交易网E交易专区网上提交参选申请及有关资料并缴纳保证金。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通过E交易系统上传):

(1)填写《参选申请》(见附件1);

(2)参选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在海南省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近三年内没有被国家、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等相关部门因工作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无其他违规、违纪等不良执业记录的承诺函;

(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参选机构执业注册会计师须在4人(含)以上);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2、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每个项目参与报名均须缴纳保证金1000元,参选机构确定为中选机构后,中选机构的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的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其他机构缴纳的保证金在系统公布报价后2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短信提示缴纳

如出现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经资格确认的参选机构缴纳完毕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不进行报价的;

(3)在报价程序中各参选机构均不报价的;

(4)确定成为中选方后拒绝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的;

(5)确定中选后,经委托方核实,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3、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根据中选机构报价的2.5%计算,由中选机构缴纳,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收取。交易服务费不因交易双方无法签署委托合同或合同解除或任何争议等原因而退还。

4、报名方式及网上报价:

1、参选机构须在****下午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缴纳保证金,由我所对参选资料进行形式审核。

2、参选机构经报名审核通过后,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报价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申报有效价格。

3、报价截止时间:****上午9:30

资格审核通过的参选机构请在上述时间内进行一次性报价。

五、中选办法

采用网络一次性加密报价办法确定中选机构,最终中选结果将在海南产权交易网发布。

1、确认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参选机构可在报价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项目所要求的费用),报价最低者成为中选机构,次低报价为候补机构。

2、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形,以系统提交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中选及候补机构。

3、若只有一家机构参选,如其报价符合规定,则该机构按其报价被确定为中选方。

4、同一家机构中选两个项目,必须放弃其中一个项目。根据项目安排按顺序进行,若同一机构重复中选,则第二项目中选资格自动失效,由候补机构进行顺位递补为中选机构。

六、注意事项

(一)参选机构须自行下载并填写《参选申请》,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二)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参选申请》及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审核。

(三)确认为中选机构后,须按照业务委托方的安排签署业务委托书,不得无故放弃,不得提出不利于业务委托方的要求,无故放弃者,中选资格自动失效,由候补机构进行顺位递补为中选机构。

(四)中选机构若不能按照本公告要求签订业务委托书,或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或在工作中无法保证质量,给业务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同时将在选聘结果产生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参加海南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中介机构选聘活动。

附件1:参选申请(中介机构选聘) .doc

附件2:审计业务约定书.docx

委托方咨询电话:马女士 ****

项目(报名)咨询电话:耿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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