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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玉米重大病虫害防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泰安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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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玉米重大病虫害防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玉米重大病虫害防治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并于****15: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402000153

交易编号:DP-ZC-****-02

项目名称:2024年玉米重大病虫害防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控制价:110万元

最高控制价:11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1

2024年玉米重大病虫害防治项目

1宗

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11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且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4、无人机要求:(1)无人机均需提供权属证明,权属证明指所有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注: 所有权证明需要提供自有机械购买发票;使用权证明需要提供租赁机械合同和租赁单位购机发票);(2)供应商所使用的无人机应具有国家植保机械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3)供应商所使用无人机型的生产企业应提供不少于100万元赔偿限额的航空产品责任险;(4)供应商应具备飞行数据管理平台,在飞防过程中,能依据采购人要求能随时提供真实有效的飞行数据(已作业面积, 喷洒量等数据)。

5、驾驶员要求:无人机飞手需持有合格证或资格证书;

6、供应商所使用药品须三证齐全: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产品质量标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8时30分至****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

3.方式:投标人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

4.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5.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4年08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在25分钟(含第二轮解密时间)之前无法成功解密,视为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平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监督部门:东平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方式:****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方式:****

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 了解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东平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泰安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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