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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环境质量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 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环境质量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磋商文件,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备案。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环境质量检测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74.0万元 |
最高限价:74.0万元 |
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地表水、地下水等水质调查监测及信访监测 | 1 | 详见文件 | 65.500000 | B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土壤环境监测 | 1 | 详见文件 | 8.5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落实《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并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提供优质服务;3.2须具有与国家有关认证认可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认定证书;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仅允许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仅允许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8时30分至****17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磋商文件,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备案。 |
3.方式:自行下载,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 |
4.售价:0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截止时间:****9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 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递交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
五、开启: |
1.开启时间:****9时0分(北京时间) |
2.开启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递交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其他补充事宜: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监督部门:宁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宁爱芳,联系方式:****。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
地 址:宁阳县****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王永志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