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
关于我们

遴选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服务主体的公告

四川广元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30日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遴选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服务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 17:02:26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加快推动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的通知》(川农函〔2024〕216号)、区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广元市****

一、申报对象及资格要求

(一)申报对象。已录入广元市****

(二)资格要求

1.依法登记设立。服务主体需依法在市****

2.组织管理规范。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的生产作业管理制度。依法规范运行,近2年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能够接受各级政府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

3.服务标准明晰。按照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开展相应服务,且服务标准公开透明。执行规范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服务对象签订电子或纸质服务合同。

4.服务能力较强。拥有能够在我区完成拟承担作业任务的各类合格作业机具和符合条件的机具存放场地,具备作业任务相应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机械操作人员。服务主体拟承担作业任务的各类作业机具不少于5台(允许服务主体吸收作业机具机主带机入社,但入社成员须与服务主体签订入社合同,1名耕作机机主只允许加入1个服务主体、不允许重复加入)。具备相应的应急处理能力。服务小农户数量占服务对象总数比例不低于60%。

5.服务成效明显。在科技运用、服务装备、生产技术、经营模式、服务水平等方面对周边农户或组织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效应。成立近2年来(不足2年按实际年计)未出现较大及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安全事故,助力农业降本增效,促进农民增收作用明显,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自愿向拟服务辖区的镇提出实施服务项目申请,所有的申报材料经各镇人民政府审核,镇人民政府审核合格后,汇总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审,根据得分从高到低适度选择服务主体个数,对于评分低于65分的主体,不能作为此次财政资金补贴对象。评审合格的服务主体报广元市****

三、相关要求

(一)实施区****

(二)服务要求。各镇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对象择优原则选择服务主体,组织引导辖区****

(三)补助范围。项目施行“先服务后补助”原则,验收合格后,参与本项目的服务主体为小农户或规模经营户提供服务纳入补助范围,财政补助资金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服务对象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按作业面积的40%服务面积给予补助,服务对象是小农户的,按作业面积的100%服务面积给予补助。按照村级全覆盖验收、镇级抽查复核、区****

(四)补助方式及资金拨付。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以上级实际下达资金为准。采取“先服务后补助”补助方式。每环节经三级验收核实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直接兑现至服务主体,服务主体按照补助资金的60%兑现给服务对象(补助资金到账后30天内)。

(五)综合托管系数。参照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印发的《四川省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中“综合托管系数”情况,结合我区****

(六)报送时间、地点。****18:00前将申报材料按照要求交到服务所在镇人民政府,逾期不再受理。

特别说明:通过该公告内容遴选出服务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后,按照市场价格收取服务对象的服务费用。项目补助资金来源为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下达资金,具体补助资金以通过区人民政府审核的资金为准。

特此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

****

关注乙方宝服务号,实时查看招标信息>>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