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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石刻(经石峪)保护修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泰安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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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石刻(经石峪)保护修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山石刻(经石峪)保护修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性 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进场交易编号:JQ-GC-****-01-01 2.2项目名称:泰山石刻(经石峪)保护修缮工程 2.3建设地点:泰山景区经石峪。 2.4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招标控制价:1008.64158万元。 2.6工期要求:42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7质量目标:符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合格标 准。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保修阶段的相关服务。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石窟寺和 石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 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授予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从业范围须包含石窟寺和石刻),证书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 工程; 3.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 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 标; 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自****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 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 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 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 接:http:**** 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 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 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 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9时00分 (北京时间)。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 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 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泰安市****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78号时代明珠商务大厦12楼A5室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张苗苗 电 话:**** 电子邮件:****@163.com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 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 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 (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 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苗苗 联系方式:****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 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 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监督部门:点击登录查看遗产保护部、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 员会计划财务部 联系电话:****、**** 8.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 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 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招标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 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 rz.cn/”了解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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