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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泰山区灵山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施工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泰安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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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2.2项目名称:泰安市****

2.3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龙潭路以西、丝绸街以北、灵山大街以南、致富路以东。

2.4建设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18878.14㎡。其中1#-5#楼为地上11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为32052.05㎡;6#、9#-11#楼为地上11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为26051.14㎡;7#-8#楼为地上11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为15029.9㎡;12#-14#楼为地上11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18902.97㎡;地下车库建筑为25267.18㎡;配套公建楼为地上3层,建筑面积为1406.64㎡;换热站建筑面积为124.39㎡;南大门建筑面积为31.62㎡;垃圾收集点建筑面积为12.25㎡。

2.5工期要求:45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合格,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及质量技术要求。

2.7招标范围:第一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及保修的监理服务。

2.8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32198.998490万元;第二标段:289.790986万元 ,监理费费率0.9%。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资格要求:

3.1.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 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 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公告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方法: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09 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

电话/传真:****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7.2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经理: 张雨

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

E-mail: ****@163.com

电话/传真: ****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利民; 联系方式:****。

8.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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