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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2024年省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计划公示

江苏南通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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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

如皋市****

南通市****

一、目标任务

盘活村集体经济组织闲置地块,拟新建厂房、仓储用房或商业综合楼等,项目建成后,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发包或出租,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稳定的村营收入,同时承租单位的经营项目又可带动部分周边农户就业。

二、实施内容

1.石庄镇何正村、杨庄村:两个村以投资的方式与如皋市****

2.吴窑镇老庄村、陈家村:两个村计划在老庄村14组共同新建约1700平方米的钢结构粮食仓储和200平方米的混凝土路面。

3.九华镇耿扇村:村集体在耿扇村15组拟新建约1000平方米的标准钢结构厂房。

4.江安镇马堡村:村集体在马堡村1组(农科所****拟新建约1200平方米的钢架结构厂房。

5.磨头镇天阳村:村集体在天阳村8组拟新建约1000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

6.长江镇刘胜村:以投资的形式参与头案、蒲港、永丰、二案4个村在长江路与锦江路交叉口东南角共同建设三层约4100平方米的商业综合楼和约2850平方米的混凝土场地。

三、资金使用方向

8个村的实施项目共计划投资资金130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40万元(每村3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400万元(每村50万元****、镇财政补助资金80万元、村集体资金588 万元。

四、资金下达情况

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农改办〔2023〕44号****,下达我市****

五、项目实施时间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六、预期收益水平及分配机制

项目建成后能为村集体增加稳定的经营性收入,预计项目年收益为投资额的6%-10%左右。所获得的收益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和村集体可持续发展。

附件: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项目库变更表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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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项目库变更表

实施村(社区****

原项目库内容

变更后的项目库内容

何正村、杨庄村

何正村、杨庄村等村(社区****

何正村、杨庄村以投资的方式与如皋市****

刘胜村

刘胜村等5个村计划在长江西路与锦江路交叉路口东南角共同建设商业综合楼。

刘胜村以投资的形式参与头案、蒲港、永丰、二案4个村在长江西路与锦江路交岔路口东南角共同建设商业综合楼。

马堡村

拟建设约1800平方米的钢架结构厂房和400平方米混凝土场地,项目总投资额约185万元。

拟建设1200平方米的钢架结构厂房,
项目总投资额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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