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
南通市****
一、目标任务
盘活村集体经济组织闲置地块,拟新建厂房、仓储用房或商业综合楼等,项目建成后,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发包或出租,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稳定的村营收入,同时承租单位的经营项目又可带动部分周边农户就业。
二、实施内容
1.石庄镇何正村、杨庄村:两个村以投资的方式与如皋市****
2.吴窑镇老庄村、陈家村:两个村计划在老庄村14组共同新建约1700平方米的钢结构粮食仓储和200平方米的混凝土路面。
3.九华镇耿扇村:村集体在耿扇村15组拟新建约1000平方米的标准钢结构厂房。
4.江安镇马堡村:村集体在马堡村1组(农科所****拟新建约1200平方米的钢架结构厂房。
5.磨头镇天阳村:村集体在天阳村8组拟新建约1000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
6.长江镇刘胜村:以投资的形式参与头案、蒲港、永丰、二案4个村在长江路与锦江路交叉口东南角共同建设三层约4100平方米的商业综合楼和约2850平方米的混凝土场地。
三、资金使用方向
8个村的实施项目共计划投资资金130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40万元(每村3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400万元(每村50万元****、镇财政补助资金80万元、村集体资金588 万元。
四、资金下达情况
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农改办〔2023〕44号****,下达我市****
五、项目实施时间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六、预期收益水平及分配机制
项目建成后能为村集体增加稳定的经营性收入,预计项目年收益为投资额的6%-10%左右。所获得的收益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和村集体可持续发展。
附件: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项目库变更表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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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项目库变更表
实施村(社区**** | 原项目库内容 | 变更后的项目库内容 |
何正村、杨庄村 | 何正村、杨庄村等村(社区**** | 何正村、杨庄村以投资的方式与如皋市**** |
刘胜村 | 刘胜村等5个村计划在长江西路与锦江路交叉路口东南角共同建设商业综合楼。 | 刘胜村以投资的形式参与头案、蒲港、永丰、二案4个村在长江西路与锦江路交岔路口东南角共同建设商业综合楼。 |
马堡村 | 拟建设约1800平方米的钢架结构厂房和400平方米混凝土场地,项目总投资额约185万元。 | 拟建设1200平方米的钢架结构厂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