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QC-202407GL-016001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16:30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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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工程-服务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赤东镇苏圩村至黄土岭改扩建工程涵管供应商和沥青混凝土供应项目(第二次) 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赤东镇苏圩村至黄土岭改扩建工程涵管供应商和沥青混凝土供应项目(第二次)1标段:赤东镇苏圩村至黄土岭改扩建工程涵管供应商(招标编号:****),对招标文件作出以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财务要求:2021 年、2022 年 2023年连续三年平均利润大于零,提供 2021年度至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现更正为:“2021 年、2022 年 2023年连续三年平均利润大于零,提供 2021年度至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承诺书”。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