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取公告】旺苍县国有资产门面房维修工程(材料供应)
序号 | 公告事项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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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名称 | 旺苍县国有资产门面房维修工程(材料供应) |
2 | 项目受理编号 | **** |
3 | 项目概况 | 搭建树脂瓦屋顶及排水等工程 |
4 | 项目业主 | 点击登录查看 |
5 项 目 要 求 | 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合格有效的经营范围(建筑及装饰材料销售等) |
其他要求 | 该价格含(税、转运、检测、安装等一切费用),合同以单价形式签订,结算量以现场实际供应为准;且开具至少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其他说明 | 材料全部供应完毕,经检测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材料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 |
是否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 是 | |
证明材料明细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函)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市**** | |
6 | 公开选取开始时间 | **** 10:00 |
7 | 参与项目截至时间 | **** 10:00 |
8 | 供货时限 | 根据项目进度供货 |
9 | 项目预算总价(元) | 301868.80 |
10 | 成本指导价(元) | 298880.00 |
11 | 货物名称 | 建筑及装饰材料 |
12 | 参数要求 | 详见材料清单(附件) |
13 | 县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 **** |
14 | 项目业主咨询电话 | **** |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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