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分别具备下列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市****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在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明确联合体各方责任、权利、义务等;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2家。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协调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联合体协议书中对收款方式另有约定的除外) 4、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5、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https:****)”录入相关信息。(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6、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是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 (2)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提供声明函) (3)省外进粤企业,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https:****)”录入相关信息。(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7、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员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8、专职安全员要求:拟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员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 注:拟派驻本项目机构人员须一人一岗,同时提供相关岗位证书、身份证复印(扫描)件及近三个月 (不含开标当月) 的社保缴费单复印(扫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