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惠东县****(工程编号:****)于****在惠州市****
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中“2.书面响应定标因素投标文件:按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的开标时间前,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的交易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递交。”要求。
若本更正公告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本更正公告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标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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