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已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
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鲤城区城市****
点击登录查看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鲤城区城市排水防涝系统提升工程—11 号路排洪渠改造项目设备采
购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鲤城区城市排水防涝系统提升工程—
1 1-1 11 号路排洪渠改造项目 1批 **** 0
设备采购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节能产品,适用于(/),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按照《关
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执行。信息安全产
品,适用于(/)。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监狱企业,适用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 ,适用于(/)。信用记录,适用于(包 1)。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5.2 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从发起二次报
特别提醒事项 价流程起 30 分钟内)提交二次报价(即为最后报价),否则视为供
应商自动放弃二次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5.3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
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07 月
31 日至 2024 年 08 月 07 日 17 时 30 分前通过鲤城国投电子招标交易平台(http:/
/www.lichengguotou.com)中使用支付宝扫码付款后直接下载相关文件及报名。招标资
料每份 200 元,售后不退。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供应
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鲤城国投电子招标交易平台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
件上传至鲤城国投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供应商可对已投递的电子响应文件撤回、编辑再
投递。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鲤城国投电子招标交易平台(http:****)
使用投标码及 CA 数字证书进行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响应文件或逾期
未签到的,采购人不予受理;供应商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30 分钟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响应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
址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2 本招标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使用好应用客户端及电子签名系统(版本号:V5.0.0)
(电子磋商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下载地址:http:****
/#/front/guide)。制作响应文件时需使用 CA 电子证书,供应商应在报名后尽早办理
CA 电子证书。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首众科技信息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CA 电子证书办理电话:180-5018-0657。
7.3 开标地点:泉州市鲤城区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
城区海滨街道东鲁社区涂门街 229 号春晖楼四楼 40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
标供应商不到场开标,进行线上投标开标。
8.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9.信息发布媒体:有关本项目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相关网站: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鲤城国投电子招标交
易平台(http:****)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
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质疑:本次采购活动不属于政府采购行为,但因采购资金国有性和采购行为的
政府主导性,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谈
判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1.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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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泉州市鲤城区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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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12.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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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通源社区普济路168号3幢501
联系人:小陈
联系方法:****/****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