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公办中小学智慧安防建设项目(含1所幼儿园)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盐都区公办中小学智慧安防建设项目(含1所幼儿园)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盐城市****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盐都区公办中小学智慧安防建设项目(含1所幼儿园)
预算金额:76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42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完善盐都区中小学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对盐都区公办中小学(含1所幼儿园)开展智慧安防项目建设。包括货物(含相关附配件、软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三年质量保修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数量及配置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质量保修期 三 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应为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②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对投标文件盖章(其中联合体投标协议必须共同签署);
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
④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⑤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⑥联合体成员数(含牵头人)不得多于2家。
时间:****至****,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盐城市****
方式:现场领购;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加盖公章至点击登录查看领购(盐城市****
售价:500.00元
****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