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要求说明 |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未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3)未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未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未被重庆市交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6)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7)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二)资质条件 具备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同时具备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和桥隧专项检测资质。 1. 进入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的所有从业单位均应及时登录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其基本信息,未记录在信用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参与重庆市公路建设项目从业单位选择时不予认定。 2. 若未达完成约定检测数量按比例扣减检测费用,超出约定检测数量的检测费用由检测单位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