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军队采购网》上发布了某部羽毛球场地改造项目,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需变更的内容为:项目申领时间:2024 年 7 月 29 日至 2024 年 8 月 2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4 时至17时。
现变更为:时间:2024 年 7 月 30 日至 2024 年 8 月 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4 时至17时,其他不变。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博 、李晓茹
移动电话:**** 、****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华通大厦
电子邮箱:****@163.com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孙先生
办公电话:****、****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