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 |
来凤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次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来凤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 来凤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名称)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及公告内容作出以下更正: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更正: 1.4.1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的基本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人;(施工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2.3 招标控制价总价为:51099.64万元 2、本项目《招标文件》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完成过1 项总合同金额40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建筑工程总承包(EPC)的业绩,以招标公告为准。 3、招标公告更正: 2.2 合同估算价:51099.64万元 以上内容特此澄清。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