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市****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二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7.28242万元
采购需求:
南京市****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型(含微型) 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月内供应商企业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
(3)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时间:****至****,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二楼
方式:①现场获取: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及近三月内供应商企业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前往点击登录查看南京市****获取纸质磋商文件(所有提交的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邮寄方式:磋商申请人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劳动合同及近三月内供应商企业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付款凭证加盖公章邮寄至点击登录查看(自行考虑邮寄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
售价:100.00元
截止时间:****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四楼
时间:****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四楼会议室江宁分公司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上述相应条件的书面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提供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根据《南京市****
3、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4、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
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7、勘察现场及答疑:采购文件发售结束后,采购人将组织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统一进行现场踏勘并现场答疑。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提供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踏勘时间及相关要求,主动联系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踏勘及提疑。如供应商主动放弃现场踏勘造成响应不准确、报价不合理的,后果自行承担。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