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
关于我们

仙游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规范交通项目招投标备案流程相关要求的通知

福建莆田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31日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仙交规建〔2024〕11号

仙游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规范交通项目招投标备案流程相关要求的通知

交通各单位、各相关项目招标人(建设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以及省厅、市局有关会议精神,我局近期大力开展交通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相关工作。经排查,发现招投标备案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如备案不及时等,此类问题会影响我县交通工程领域招标投标市场环境。为加强交通工程领域全过程监管,进一步推动招投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现就规范交通项目招投标备案流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招投标备案材料

(一)标前事项。开标前备案材料包括招标文件备案和补遗书备案,具体要求:一是招标文件备案。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建设单位)要认真审核招标文件是否严格按照招标范本编制、是否存在设定影响营商环境的限制性招标条款等情况,核实无误后再上传备案。二是补遗书备案。投标人提出质疑后,招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公示答疑,并在开标前完成补遗书备案工作。

(二)标后事项。开标后备案材料包括异议处理结果备案、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及合同备案,具体要求:一是投标人提出异议后,异议处理结果要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前及时答复,并同步备案。二是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三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招标文件规定时限内),招标人应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线上签订合同),并完成备案工作。

二、落实招投标各方责任

(一)招标人(建设单位)责任:审核把关招投标过程中的各类备案材料;督促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上传备案材料,不能出现遗漏的现象;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限内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做好备案工作。

(二)招标代理机构责任:做好各项材料的编制审核工作,如编制招标文件和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并指导招标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项材料备案工作;对平台上投标人提出的质疑等,要及时跟踪反馈给招标人,指导招标人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及时在监督平台上进行备案。

(三)中标人(施工单位)责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招标文件规定时限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以避免影响合同备案工作;采取线上签订合同的,中标单位需按要求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提交电子合同文本以供建设单位审核签订。

三、健全招投标备案机制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规范招投标备案工作,着力营造我县交通建设领域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对于未按规定做好备案工作的,我局将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有关情况如实通报各有关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招投标备案工作的监管,持续优化交通建设市场营商环境,促进我县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

仙游县交通运输局

****


关注乙方宝服务号,实时查看招标信息>>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