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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中医医院法律服务定点竞价采购公告DDJJ-2024-1236304

广东阳江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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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38,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人员要求:1
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8月
(1)咨询类。 日常法律咨询,通过电话或者当面进行解答,1个小时内做出响应,提出法律意见;一般法律问题,结果回复时间在1天之内;重大法律问题,如:重大战略合作、重要投资以及其他对银行经营管理发生重大影响的法律事项,回复最长时间不超过5天。 (2)起草、审查法律文件。 起草、完善医院需签订的采购合同、委托合同、劳动合同、竞业限制协议、信息咨询合同、网络开发合同、广告合同等一系列合同协议,并出具盖有公章的合同审查意见书(一年约出具100-200份合同审查意见书);对医院提供的往来商业信函、报价单、备忘录、公告通知、对外声明等文件文书进行审查,提供法律意见及指导医院进行修改,确保合同文件的合法性及充分保障医院的切身利益。以上文件1天内响应,3天内完成。 (3)规范管理制度。 为避免不必要的劳资纠纷及管理漏洞影响医院正常经营发展,为医院起草、拟制、规范劳动合同、员工手册、员工奖惩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医院规章制度等一系列涉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的制度,并医院提供员工奖惩、离职辞退、人事变动等决策中相关的法律建议。 (4)健全法律文书。 提供业务合同及其他密切相关的法律文书,从法律专业角度进行审查或修改,确保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从而有效帮助医院避免合同纠纷等其他纠纷的产生。 (5)健全合同制度。 协助医院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建立需要重复使用的法律文书/格式合同范本资料库、完善合同内部审批流程,建立和健全合同档案管理和合同履行跟进机制,完善合同履行过程中往来文件的签发审查机制,建立合同纠纷处理机制等。 (6)参与较大经济项目的谈判。 根据医院要求,参与医院较大经济项目的谈判,为医院的决策提供法律参谋,保证决策的科学、合法、有效。 (7)传递法律信息。 及时提供与医疗行业有关的政策、法规信息,不定期推介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协助医院及时了解最新的法律资讯。 (8)维护医院经济利益。 受医院委托,向欠费不缴的病人或单位发出追缴欠费的《律师函》,协助医院追讨病人欠款,确保医院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 (9)开展法律培训。 鉴于医院的行业特点,为预防可能发生的纠纷,为医院制定有针对性的法律培训计划,提高医院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为医护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一年内两次。 (10)处理突发事件及其他重大事件。 如出现包括需要紧急处理的重大纠纷、进行规范性论证时,要求现场解决的,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24小时内出具相关法律意见及相应对策。 (11)医院的法律业务。 为医院建立专门档案,分类登记,以便更好掌握医院亟待提高的具体法律知识和法律业务水平的最新动态,及时发现、堵塞法律风险漏洞并提出意见。一般业务,由项目人员中的承办人直接处理。复杂、疑难、重大业务,须由五个以上项目人员集体讨论,得出最合理方案,提交给医院参考并采用。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服务,收取年服务费后不再另行收费。为免歧义,前述服务不包含重大专项服务内容(例如:股权或资产收购、投融资、尽职调查、劳动用工风险排查、诉讼及仲裁案件。法律服务内容可以根据医院需求进一步协商调整)。除以上法律服务外,经另行委托,服务团队还可以为医院提供其他法律服务,按《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给予优惠,具体由双方商定。 1 38,000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负责医院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医院审查、修订或草拟各种经济合同、协议、契约等法律文书,参与较大经济项目的谈判,提供处理突发事件及其他重大事件的法律依据等法律服务。

(五)竞价公告时间:**** 16:16:28 ~ **** 23:59:59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 09:00~16:00

(七)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负责医院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医院审查、修订或草拟各种经济合同、协议、契约等法律文书,参与较大经济项目的谈判,提供处理突发事件及其他重大事件的法律依据等法律服务。

合同份数:2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公开邀请的方式,符合需求的供应商都可以参与。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五)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六)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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