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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竞争性磋商-晋江至同安高速公路(厦门段)水土保持评估-磋商公告

福建厦门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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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竞争性磋商-****-晋江至同安高速公 路(厦门段)水土保持评估-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 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方式: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366 号轻工大厦 9 层 0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 单元之二 和联系方式: 项目经办联系人:魏莹 电话:**** 邮箱:****@cnduc.com 采购项目名称: 晋江至同安高速公路(厦门段)水土保持评估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 晋江至同安高速公路(厦门段)水土保持评估等,1 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 项,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 项目性质): 采购预算: 56.34 万元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 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 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 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 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 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 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 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 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磋 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 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 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供 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 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 a、b 项规 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 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 足 1 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 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 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磋商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 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 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 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 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 件要求。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 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磋商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 应商,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 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 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 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 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 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 从其规定。 (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 明函: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 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 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七)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 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 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 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八)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 ( www.ccgp.gov.cn )、“ 信 用 厦 门 ” 网 站 (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 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前 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 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 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 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 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 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 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 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 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 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 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取消采购文件中有 关联合体的所有规定。 注: 1、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 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2、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 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响应无效,以上资格证明文件 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 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四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 式”)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 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 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 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供应 商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关于“财务状况报告”的补充:其中上述“(二)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 a 条款, 供应商 2023 年度财务报告未审计完成的,可提供经 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报告。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 凡愿意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07 月 31 点、方式: 日至 2024 年 08 月 11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30-12:00,下午 14:00-17:30,至建信发展(厦 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366 号轻工大厦 9 层 01 单元之二)购买采购文件或联系 项目负责人:魏莹、**** 进行线上报名。 采购文件售价: ¥5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08 月 12 日 09:30(北京时间) 点击登录查看(厦门市****点击登录查看(厦门市思明区 启地点: 湖滨南路 366 号轻工大厦 9 层 01 单元之二)开标厅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 魏莹,电话:**** 电话: 银行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其他: 开户行:中国银行厦门建发大厦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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