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采购文件资格审查表中内容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审查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者身份证明。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审查供应商提供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材料。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审查供应商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审查供应商提供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现变更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审查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者身份证明。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以下任意一种均可: 1.供应商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3.供应商出具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以下任意一种均可: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1)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2)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其他缴纳凭证)2.供应商出具的“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审查供应商提供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
原采购文件商务部分(管理经验)评分标准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0年9月至今)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多得5分。 赋分条件:以提供的能显示出项目经理姓名的类似业绩为准,业绩指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未提供不计分。
变更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1年7月至今)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多得5分。 赋分条件:以提供的能显示出项目经理姓名的类似业绩为准,业绩指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未提供不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