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稷自然资告字[2024]003号
经稷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稷山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2 (幅)地
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要求
加价 竞买
宗地 土地面积 土地 出让
土地位置 建筑 建筑 起始价
幅度 保证金
编号 (平方米) 用途 年限 绿地率
容积率 限高 系数 (万元)
(%) (万元) (万元)
(米) (%)
JTC2024 西社园区仁 工业
52850.63 50 年 1.0-2.0 ≤35 ≥40 ≤20 1347.29 10 1347.29
-02 义村西 用地
JTC2024 化峪镇宁翟 供电
9019.9 50 年 ≤0.3 / ≤30 ≤20 337.57 2 337.57
-03 村北 用地
JTC2024-02宗地规划用途为三类工业用地,以“标准地”方式出让。
宗地控制性指标要求:投资强度不低于 22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 6万元;能耗指标:单
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价值)≤2.7807tce/万元。环境控制性指标: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
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V 类地表水水域标准限值;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备注 (GB/T14848--2017)Ⅲ类地下水标准值;环境噪声限值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
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执
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污染物排放标准执
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危险废物处理率达到 100%;污染地块安
全利用率达到 1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
单位或个人及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
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
年 8 月 1 日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到稷山县自然资源局(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
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4年 8月 1日至 2024年 8月 30日,到稷山县自然资源局
(地点)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30 日
12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
8月 30日 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稷山县自然资源局;各地块挂牌时间为:
JTC2024-02号地块:2024年 8月 21日 8时至 2024年 9月 2日 11时;
JTC2024-03号地块:2024年 8月 21日 8时至 2024年 9月 2日 11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
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土地用地使用权,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
请。
(三)本次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不包括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契税,竞得
人须到相关部门另行缴纳。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保证金的交纳
开户单位:稷山县自然资源保障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稷山县支行
银行账号:****28462
行 号:****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稷山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薛先生、刘先生
稷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 8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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