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要求,通过对阿拉善盟政采商城电子卖场上架的商品进行价格监测,发现部分商品价格偏高。现请相关商品价格偏高的供应商在收到此通知后,于8月2日前,尽快调整相关商品价格。如有异议请于8月2日前递交价格说明至我中心7楼706室,如在8月2日前未作出说明或说明理由不充分的,我中心将下架相关商品,同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作出处理。请各供应商积极配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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