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1)或(2):(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满足项目办理施工许可的要求) 3.4 信誉要求: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 3.5 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