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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监狱2024-2025年度职工食堂副食品日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韶关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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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2024-2025年度职工食堂副食品日用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4-2025年度职工食堂副食品日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56,183.76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点击登录查看2024-2025年度职工食堂副食品日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256,183.7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油粘米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6,381.00 -
1-2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副食品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089,802.76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期届满,或者合同期虽未到届满,但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合同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考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自行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点击登录查看2024-2025年度职工食堂副食品日用品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采购包预留不少于合同金额的40%给中小企业,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投标人须将承包内容进行分包,且该分包内容应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中小企业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米,蛋类,蔬菜类,粮油类,干货副食及调味料,水果及奶制品类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的政策划分标准。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货物)》及《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中小企业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米,蛋类,蔬菜类,粮油类,干货副食及调味料,水果及奶制品类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的政策划分标准。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注:
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②如分包给中小企业,则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③ 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④本项目为货物标,投标人须选择货物类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填写,如按服务类或工程类的进行填写,不视为中小企业。
如接受分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则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且加盖接受分包供应商和投标人公章。
如分包给多个供应商的,则分别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且加盖接受分包供应商和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点击登录查看2024-2025年度职工食堂副食品日用品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2)供应商及其接受分包合同的供应商,不得分别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同时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广东省韶关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韶关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威、刘伟胜、庞文勇、刘国蕾

电 话:****

点击登录查看

****


相关附件:
点击登录查看2024-2025年度职工食堂副食品日用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zip
委托代理协议-点击登录查看2024-2025职工食堂副食品日用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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