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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永丰西路219-225号(交通BOBO国际C座)原工投大楼

浙江宁波 全部类型 2024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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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7,000.00万元
交易品类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浙江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请联系 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海曙区****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详见清单 权利类型
土地性质 房屋性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房屋规划用途
实际用途 房屋坐落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0.00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0.00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 房屋总层数
户型(室) 户型(厅)
户型(卫) 装修标准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租赁情况 拟售价格(万元)
使用期限说明 不动产分类
房屋装饰情况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配套设施 共有情况
周边环境 土地使用证号 详见清单
交通情况 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
物业管理情况
瑕疵情况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房源二维码
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方式: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用互联网多次网络报价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按不低于挂牌价受让2.保证事项:保证金应由意向受让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3.手续办理及服务费收取:意向受让方在确认竞买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或企业单位带相关资料及公章)到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315办公室)签订挂牌交易合同、成交确认书,并向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甬产权〔2022〕2号文件支付挂牌服务费。4.成交价款支付要求: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竞买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后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剩余部分在签署挂牌交易合同的5个工作日内汇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结算账户。5.交易税费: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交易税费,依照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所产生的过户税费按国家政策规定的要求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如增值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及测绘费等由转让方承担;契税、印花税、产权证工本费等由受让方承担)。6.转移登记及交付事宜:①受让方交纳了全部转让价款且获得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交易凭证后 30个工作日内,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转移登记手续。②受让方应在获得新不动产权证书当天与转让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移交时双方签署移交确认单。7.相关费用结算:根据移交确认单的时间,转让方支付移交前的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如有),移交后(含移交当日)产生的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水、电、燃气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物业费标准:综合服务费6元/平方米/月,公共设施维修费2元/平方米/年,具体以物业公司收费为准。8.标的以现状进行交割,标的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转让方及本中心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受让方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若有关部门要求将房屋恢复原状的,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承担。9.请重点关注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及产权交易合同,评估报告和产权交易合同可至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查阅。10.报名流程手续: ①报名起止时间:****至****下午3点。②标的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间可看样,看样需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③竞价时间:****上午10点。11.资产清单,详见附件清单。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注册地 浙江省宁波市****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0738G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7,000.00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部分区域宁波市海曙区永丰西路225号<1-2>,宁波市海曙区永丰西路221,225号<2-1>、<2-2>、<2-3>、<2-4>、<2-5>处于租赁状态,租赁面积合计753.79平方米,由原租户继续无条件租用至租赁截止日****。2.大楼6层机房及5楼档案室区域(合计建筑面积约120㎡)在转让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腾空(延后腾空期转让方并不支付租金或占用等任何费用)。3.暂存大楼的相关可移动办公家具和设备等物品在转让合同生效后15日内处理完毕。
联系人姓名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电话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70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5: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保证金交纳账户
收款单位: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中信银行东城支行。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材料附件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传真 邮箱
地址 宁波市****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杜老师 电话 ****
传真 邮箱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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