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1、采购条件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科研设计公司青浦区****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2.1项目概况:青浦区****
2.2.采购范围:点击登录查看青浦区****
2.3.采购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钢筋含量(kg/根) | 混凝土方量(m3/根) | 混凝土强度 | 数量(m3) | 备注 |
1 | 混凝土预制方桩 | 300*300*6000 | 128.44 | 0.58 | C30 | 46 | |
2 | 混凝土预制方桩 | 300*300*7000 | 139.5 | 0.67 | C30 | 235 | |
3 | 混凝土预制方桩 | 300*300*8000 | 157.2 | 0.76 | C30 | 145 | |
4 | 混凝土预制方桩 | 300*300*10000 | 212.7 | 0.94 | C30 | 50 | |
5 | 混凝土预制方桩 | 300*300*12000 | 267.9 | 1.12 | C30 | 893 | |
6 | 混凝土预制方桩 | 250*250*12000 | 153.9 | 0.77 | C30 | 380 | |
7 | 混凝土预制板桩 | 250*500*12000 | 420.9 | 1.56 | C30 | 154.5 | |
说明:以上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询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采购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
2.4.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供应,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主要供货周期预计至2025年3月。
2.5.交货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工地指定地点。
2.6.质量技术要求:见第三章技术条款
2.7.结算及付款方式:
先货后款,按月挂账结算。
2.7.1结算: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11日到本月10日。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二份,需方一份,供方一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达到28天龄期,强度等级标准满足设计要求的混凝土数量),于本月11-13日到需方办理《材料结算单》。供方根据《材料结算单》向需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2.7.2付款方式:
供方根据《材料结算单》向需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合规合格的国家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支付结算款的95%,扣留5%货款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在合同供应结束3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在30个工作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2.7.3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13%。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2.8投标保证金:本次询价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支付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供应商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保证金打款账号,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处获取账号信息,报价人应在汇款备注中详细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保证金统一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
2.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询价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询价人提出附加条件;
(3)发生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报价人资格条件3.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 1 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3.报价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按照税前价不变的原则调整后的税率执行。
3.4.报价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装配式构件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2021年至今的装配式构件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提供资料须包含清晰可见的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3.5.报价人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不存在下列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序号 | 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
1 | 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http:****)》失信黑名单。 |
2 | 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 | 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 | 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 |
5 | 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
6 | 近三年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行为。 |
7 | 被列入中国电建及其下属企业供应商黑名单 |
3.6.报价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3.7.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17:00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转05)。
4.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报价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下载询比价文件。
5、报价方式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10:00前登录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特别说明:参与报价的报价人若不是“水电五局”合格供应商的,须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申报“水电五局”合格供应商。经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在线报价,否则无法报价。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6、评审办法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等于3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大于3家时,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3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3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成交人。若报价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比价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
邮 编:610066
联 系 人: 代 硕(公司) 王东(分公司) 陈龙刚(项目)
电 话: **** **** 15882378804
9、监督机构监督机构:点击登录查看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
10、声明报价供应商应本着合法诚信原则参加本次报价,不提供虚假应标材料及相关信息,如因提供虚假应标材料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等给我公司集采工作带来影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同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