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台安县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邮箱(****@qq.com)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8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台安县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元):****.00元
包号:001
采购需求:台安县综合客运枢纽项目投资阶段至竣工阶段全部造价咨询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投资阶段起至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qq.com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0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鞍山市****)
五、开启
时间: ****10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鞍山市****)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可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领取采购文件须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上传至邮箱:****@qq.com
二、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采购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采购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观看采购实况。(请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会议号:****,或点击链接直接加入会议:https:****/dm/oiRA8emKh541
腾讯会议APP下载地址:https:****/。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A座1单元15层43#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希望支行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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