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略)项目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受**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以下均简称“招标人”)委托,拟对(略)项目,招标编号:(略)进行询比招标,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2.1.1 项目地点:(略) |
2.1.2 招标内容:(略) |
2.1.3 服务期限:本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建设期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进入服务期。**年限为自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3年。 |
2.1.4 最高投标限价: 非集采耗材和药品不高于医院年流量的3.5%,集采部分不高于医院年流量的1.5%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财务要求: 供应商提供2023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或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新成立企业需提供现有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
3.4 提供“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略):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3日至2024年08月07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提醒: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邮箱:(略)
联系人: (略)